外贸代理运费免税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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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运费也免税吗?这是很多外贸企业和个人在进行跨境贸易时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在我国,外贸代理运费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出口货物是免征增值税的。

外贸代理运费是否属于出口货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口货物是指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而外贸代理运费是指外贸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理出口货物时,支付给代理方的运输费用,外贸代理运费不属于出口货物,不能享受出口货物免税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港澳台运输服务,是指:

  • 发生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陆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
  •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提供的港口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服务。

如果外贸代理运费是由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或者港澳台运输服务,那么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外贸代理运费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外贸代理运费的免税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机构。

政策名称
出口货物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外贸代理运费免税政策不属于出口货物,不能享受出口货物免税政策
国际运输服务零税率政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港澳台运输服务零税率政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